大美一实惠民县第一实验学校

惠民县第一实验学校

年招生简章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保障适龄儿童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根据惠教体发〔〕40号《惠民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年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经学校研究,特制定《惠民县第一实验学校年招生简章》。

一、招生基本原则

(一)在常住人口居民子女入学户籍与居住地相统一的基础上,坚持政策稳定性、连续性相结合的原则。

适龄儿童少年户籍须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下同)户籍相统一,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所在地须与实际居住地(房产证或不动产证)相统一。

(二)坚决落实免试要求

学校按照学生户籍所在地,严格按照“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原则接受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不在开学前后采取考试方式分班,不划分重点班、实验班。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

学校对招生各项工作向社会主动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力求招生工作透明、公平、公正。

(四)保障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利

保障随迁子女入学;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就读;落实优抚对象等子女入学政策。

二、招生范围

老城区(乐胡路以西、环城南路以北延伸至乐胡路)县直机关、驻惠单位、企事业单位及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非孙武街道户口)子女。

三、报名资格、条件与审核

类别

招生报名资格与条件

报名资格和条件的审核

(一)

1.年满6周岁(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并符合城区范围内招生条件。

2.监护人及其子女长期居住工作生活在城区范围内(非孙武街道户口),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监护人及其子女具有学校服务范围内的常住居民户口(含依照现有户籍政策于年6月30日前落为学校服务范围内常住户口的);②监护人拥有或购买学校服务范围内的房产(法定监护人须拥有全部产权,下同);③监护人在学校服务范围内拥有合法稳定的工作。

3.适龄儿童本人的常住户口应与其父母户口及实际居住地点一致,且父母为户口户主和房产所有人。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在城区有多处住所,以实际居住且房产证与户口所在地一致的固定住所作为确定就读学校的依据。

4.户口和居住随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合法固定住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少年儿童,依据其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确定服务学校:①父母双方都是现役军人;②父母双方都是公派出国的专家、技术人员;③父母双方名下无独立房产或独立固定住所,且儿童与其监护人的户口、居住地长期和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者(儿童户口自出生至今未迁移过);④孤儿。

1.审核户口簿。确定招生对象与监护人的关系、其所在单位(村、社区等)及入学年龄。

2.审核房产证明。户口随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分别审核招生对象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服务范围内的房产证明(法定监护人须拥有全部产权),确定招生对象的实际居住地。

(1)购买新房:①有房产证或不动产证的适龄儿童少年报名需提供本人及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学校服务范围内的住房证明(房产证、不动产证或司法公证书);②无房产证或不动产证的需提供已入住的在城市建设服务中心备案(或与开发商签订)的在城区购房合同、交款票据、物业管理费和水电暖收据等材料,相关信息前后需一致、实际居住时间一年以上,经审核通过后确定招生对象的实际居住地。

(2)购买二手房:①有房产证和不动产证的需提供房产证或不动产证;②无房产证和不动产证的需提供买卖双方购房合同、交款票据、物业管理费和水电暖收据等材料,相关信息前后需一致、实际居住时间一年以上(原房主没有子女在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就学),经审核通过后确定招生对象的实际居住地。

3.监护人在学校服务范围内机关事业工作人员(在编在册),城区无房产的,以父母所在工作单位实际办公场所所在地确定就读学校。

4.预防接种证查验。

(二)

外来

务工

经商

人员

随迁

子女

1.年满6周岁(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

2.监护人在学校服务范围内务工或经商(非孙武街道户口)并符合以下条件:①适龄儿童本人及法定监护人的居住证。②无居住证的父母双方具有在学校服务范围内经商或务工满1年的证明材料:经商的监护人需提供1年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企业法人登记证(是公司企业的需提供)、经备案(或司法公证书)的合法经营场所权属证明等;务工的监护人需提供与用工单位签订的1年以上劳动合同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所在单位1年以上的劳动保险、用工证明。经商或务工的监护人有合法固定住所。

1.审核户口簿。确定招生对象与监护人的关系及入学年龄。

2.有居住证者。审核现居住地公安部门签发的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及法定监护人1年以上的居住证,确定招生对象在学校服务范围内居住。

3.无居住证者。

①审核父母双方在招生学校服务范围内经商或务工满1年的证明材料。

经商的审核工商营业执照、经备案(或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合法经营场所权属证明等,确定父母双方同时在城区合法经商1年以上(含1年,从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

务工的审核用工单位签订的1年以上劳动合同,以及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所在单位1年以上的社会保险和务工单位证明等,确定父母双方同时在城区合法务工1年以上(含1年)。

②审查合法固定住所。

购买新房、二手房的与常住人口审查材料一致;

租房的审核父母双方在城区内住建部门备案(或司法公证书)1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

确定父母双方在城区居住1年以上(含1年)及实际居住地。

4.预防接种证查验。

注:常住居民子女和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所需材料,涉及时限要求而无特别说明的,计算截止日期均为年6月30日。凡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办理入学手续的,一经查实,予以清退,由教育行政部门协调到其它义务教育学校就读。

四、招生工作程序

1.8月7日、8日,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家长可以通过“爱山东”APP提交报名信息。(具体操作说明见学校   用户可根据需要继续添加其他报名学生信息,平台支持同一账号对多个学生在线报名操作,通过“学生信息采集”页面继续添加学生信息即可。

(10)报名信息修改

报名完成后,未进入审核流程的,可根据需要自行修改填写的报名信息,已进入审核流程中的信息不可修改,如确实需要修改请联系报名学校,完成审核操作再次修改。

按照报名步骤找到添加的学生信息,点击按钮,修改学生报名信息。

(11)查看报名审核结果

点击主界面按钮,可点击查看所填写的报名信息,审核不通过,请按照第(9)步信息修改流程,重新修改报名信息再次提交。

附件2:非本地户籍学生报名指南

惠民县第一实验学校

年一年级新生信息登记工作指南

(非本地户籍)

具体操作说明(非本地户籍)注意:本操作说明为滨州市通用,以滨州实验学校为例,请家长在选择时注意选择惠民县第一实验学校。(一)下载“爱山东”APP:平台支持安卓、苹果手机下载使用,苹果手机通过AppStore下载“爱山东”APP,安卓手机请通过手机各个应用市场或安卓商场下载安装“爱山东”APP。(二)“爱山东”APP用户注册、登录操作:安装完成后,点击“爱山东”APP图标,进入爱山东APP首页,点击右下角按钮,进入个人信息界面。未注册的用户,需要先实名认证并注册“爱山东”账号,已注册的用户登录即可。点击右上角按钮完成注册、登录操作。(三)进入滨州市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系统:(1)进入“爱山东”滨州分厅点击“爱山东”APP主页左上角地市选择按钮,选择“滨州市”-“市本级”进入滨州分厅。   (2)进入“滨州市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系统”在“爱山东”APP首页上方搜索栏输入“义务教育”关键字,点击“相关服务”中“义务教育入学报名”(滨州市教育局)进入报名平台。(五)在线报名:(1)选择报名类型按照实际需要选择“小学新生入学报名”。(2)选择报名县市区按照学生报名学校所在县区选择。 (3)根据户籍类型选择报名流程根据学生户籍所在地分为“本地户籍”、“非本地户籍”两种。(4)添加所要报名学生信息

选择“非本地户籍”后进入学生信息添加界面,点击按钮,进入“学生信息”采集界面,按照要求依次填写学生信息,请务必保证“学生身份证号”信息准确,并上传学生居住证照片信息。

确保学生基本信息填写无误后,点击下方按钮,进入户籍信息界面。

?居住证信息:采集居住证正反面照片信息。

   (5)学生户籍信息

请严格按照户籍信息采集页面内容准确填写户籍信息

?学生户口簿信息采集:严格按照户口簿首页、学生户口簿索引页、学生户口簿个人页面上传,点击相应的按钮完成拍照上传或查找手机相册上传。

(6)填写监护人信息按照实际监护人信息,依次填写监护人信息,居住证照片,父母为监护人需要依次填写父母信息,填写完成点击。?居住证信息:采集居住证正反面照片信息。   (7)填写房产信息按照房产类型依次填写房产信息,其中已经获得“不动产权证书”、“房地产权证书”、“网签合同”,只需填写房屋所有人信息、所在小区/村居信息、小区村庄详细信息即可,请务必保证房屋所有人“证件号”(身份证)信息准确,平台将通过房屋所有人身份证号信息自动核实房屋真实信息,其他类型房屋请按照平台要求依次填写信息并上传相关佐证照片材料。小区/村居信息填写说明:?点击中“请选择小区/村居”栏,进入小区村居选择列表界面;?可通过下方按钮查找所在小区;?可通过上方“输入关键字查询”,输入小区关键字,点击按钮检索,点击选择所在小区/村居;?完成后点击按钮,完成本项操作。说明:租赁住房:根据实际情况,请上传住建备案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8)选择报名学校?点击,弹出学校列表界面,可通过下方按钮查找所在小区,也可通过上方“输入关键字查询”,输入小区关键字,点击按钮检索,点击需要报名的学校;?完成后点击按钮,完成本项操作。全部填写完成后点击右下方按钮,完成本次报名。用户可根据需要继续添加其他报名学生信息,平台支持同一账号对多个学生在线报名操作,通过“学生信息采集”页面继续添加学生信息即可。(9)报名信息修改。报名完成后,未进入审核流程的,可根据需要自行修改填写的报名信息,已进入审核流程中的信息不可修改,如确实需要修改请联系报名学校,完成审核操作再次修改。按照报名步骤找到添加的学生信息,点击按钮,修改学生报名信息。    (10)查看报名审核结果点击主界面按钮,可点击查看所填写的报名信息,审核不通过,请按照第(9)步信息修改流程,重新修改报名信息再次提交。

附件3:年滨州市义务教育报名平台常见问题以及解答

一、关于家长报名时本地户籍与非本地户籍的选择问题。本地户籍一般意义上就是户口所在县区就是学校所在县区,但是不排除有特殊情况。所以当以居住证(原暂住证)为凭证报名的学生一律选择非本地户籍报名(需要上传涵盖年6月30日之前满一年及以上的居住证照片,一般情况需要上传两年的居住证),其他的家长选择本地户籍报名。二、关于家长报名时选择了小区却没有对应学校的问题(没有查找到对应的学校)。一般发生此种问题是学校配置没有完善造成的,学校必须在学校配置菜单中将自己关联的小区全部勾选上,没有勾选或者漏选的小区,家长选择小区后将无法显示对应的学校。三、关于家长报名时房产信息选择租房/村居上传材料的问题。平台提供了上传6张图片的空间,具体需要上传哪些材料(哪几页合同)可由各县区或者各学校根据自己的审核情况自行决定。四、关于家长报名时本地户籍上传户口页的问题。根据一些学校反映,大数据校验户口信息无法返回何时由何地迁入本地的字段,导致无法判断户口是时效性,所以平台增加了本地户籍的学生也需要上传户口簿三页。五、关于家长报名后什么情况下可以修改,什么情况下不可以修改的问题。可以修改的情况:(1)只是填写了学生基础信息,没有完成最终的提交。(2)学校初审不通过家长的申请。(3)学校复审不通过家长的申请。(4)学校撤销了家长的申请。不可以修改的情况:(1)大数据校验的过程中(系统会自动大数据校验,可能正好赶上这个家长在进行大数据校验)(2)学校点击[初审]/[复审]按钮,但是没有选择最终的审核结果时。(点击了初审/复审按钮,家长一直处于初审中/复审中)(3)家长通过初审、复审之后,无法修改,但是可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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