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纪委督办查处一起莎车县喀群乡多名党

今年5月,自治区纪委收到了一封来自喀什地区莎车县塔和塔库瑞克村的检举信,信中几位当地村民实名举报该村党支部副书记通过弄虚造假等手段,骗取国家安居富民补贴款,当地政府没有采取措施制止。

接到举报信后,自治区纪委立即会同喀什地区纪委赴当地展开实地调查,《新广行风热线》栏目记者也专门向当地了解了案件查办的始末。

知情村民依玛木·麦麦提表示,从去年开始乡亲们就知道村里的副书记吐尔逊卡日·图尼亚孜从政府那申请了富民安居补助,但后来发现这完全就是个骗局。原来,这位副书记原本就有一栋房子,但这次他却再次申请了补贴款,随后只是把旧房子简单地抹了抹墙。他就这样骗取了乡里2万多元的建房补贴款。此外该副书记还申请了牲畜棚圈建设补贴款,实际上也压根没弄。

(村民依玛木·麦麦提)

发现这一问题后,村民们曾给村里和乡镇的其他领导反映过这一问题,但在当时并没有引起他们的重视。无奈之下,几位村民将这一问题向自治区纪委进行了实名举报,很快得到了自治区纪委的回应:

自治区纪委党风政风室会同当地纪检监察部门对该事件展开调查,最终确认村民举报的问题属实。并且在办案过程中还发现:当地村两委班子及乡党委政府多名党员领导干部都存在不同程度的违纪问题。近日,经莎车县纪委研究决定,对村民检举的吐尔逊卡日·图尼亚孜等10名干部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原塔和塔库瑞克村党支部副书记吐尔逊卡日·图尼亚孜,根据其违纪行为,决定给予其留党察看2年处分,责令其退赔违纪所得元。

对其余9名党员领导干部作出如下处理:

莎车县喀群乡党委书记张宽,党委副书记、乡长阿布都如苏力·阿布都克热木2人,身为乡党政主要负责人,对该乡发生的干部违纪行为纠治不力,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给予两人党内警告处分。

原喀群乡党委委员,常务副乡长肖春龙,在任职期间,对分管的财务、扶贫项目等工作,审核拨款等环节把关不严,工程验收失察失管,导致塔和塔库瑞克村45户村民在至年间违规享受归家相关补助金元,决定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原喀群乡党委副书记、纪检书记阿布来提·肉孜,在任职期间对当地6户村民领取元安居房补贴但未建房,及80户村民违规享受牲畜棚圈建设资金元等问题没有认真调查处理,同时其兼任塔和塔库瑞克村党支部书记期间,未能及时纠正村财务混乱的情况。对此,其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决定给予阿布来提·肉孜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原喀群乡副乡长阿布都热西提·阿不力孜,在其分管安居富民工程过程中,对项目审批把关不严,资金使用监管缺失,导致该村党支部副书记吐尔逊卡日·图尼亚孜骗取安居房建设补贴,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决定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原塔和塔库瑞克村党支部书记托合提麦提·马木提,在其任职期间(.10-.6),在未经村民“一事一议”的情况下,擅自决定向全村亩土地收取铺地膜费用共计元,其中支出元,结余费用被该村原党支部副书记吐尔逊卡日·图尼亚孜据为己有,托合提麦提·马木提对此问题负有直接责任。同时,其任职期间,还对该村村民违规领取安居富民补贴款元、违规重复享受牲畜棚圈建设补偿款等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决定给予留党察看2年处分。

原塔和塔库瑞克村支部书记卡米力·塔西(.7-.4),未经村民“一事一议”,以村办公经费紧张为由,免去了31户农户.6亩地的义务工,并按照每亩元标准收取费用元。其中:直接用于卡米力·塔西本人旅游和购买摩托车、部分村干部去外县参观等违规消费,决定给予托合提麦提·马木提留党察看2年处分。

塔和塔库瑞克村妇联主任罕柯孜·阿西木,在查办案件过程中,发现其从村里五户超生家庭处收取元社会抚养费后未上交,从1名村民处索要牲畜一只。对其违纪行为,决定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喀群乡安居富民办公室干事麦麦提喀日·如孜麦提,中共预备党员,该干部对其负责的专项工作审核把关不严,管理缺失,经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建议取消麦麦提喀日·如孜麦提预备党员资格。

内容来源:根据自治区纪委监察厅文件采写

记者:姚冶

审稿:哈米提

审核:雷春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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