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怒江州教育体育局在云南师范大学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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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江州教育体育局在云南师范大学附属

怒江州民族中学体育训练基地学校

“三集中”管理试点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怒江州教育体育局关于体育训练基地学校实行“三集中”管理模式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怒教体发[号)文件要求,为加快推进我州教育、体育的深度融合,实现体育训练基地学校体育特长生、运动员学习、训练、生活“三集中”的管理怒江州教育体育局决定,计划从年秋季学期开始,在体育训练基地学校云南师范大学附属怒江州民族中学实施面向全州义务教育阶段小升初体育特长生、运动员招生试点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办学模式

以体育训练基地学校云南师范大学附属怒江州民族中学为平台,实施体育特长生初中阶段文化课程+体育专业课程培养实行学习、训练、生活“三集中”管理模式办学。

二、培养方向

体育专业特长生+体育专项运动员。

三、发展路径

(一)初中毕业必须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享有与普通初中毕业生同等升学机会。

(二)初中毕业后的体育特长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为云南师范大学附属怒江州民族中学高中阶段体育特长生进行培。

(三)专项成绩特别突出的学生,可通过专业运动员发展路径,进入省和国家级体育训练单位进行专项运动人才培养。

四、招生对象及规模

云南师范大学附属怒江州民族中学(初中部)年度秋季学期面向全州招收45名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怒江州户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五、招生方式

(一)初选

由各县(市)教育体育局按照以下初选要求完成区城内选拔。

1.体育特长生的初选必须在学生自愿、监护人的同意,的前提下进行。

2.参加初选学生医院体检证明。(具有心血管疾病、传染性疾病、家族遗传病史等疾病的不予参加)。

3.初选项目参照《云南省初中学生学业水平体育科目考试办法》中25米×20往返跑、立定跳远、1分钟跳绳、肺活量4个项目进行测试,分值按4项成绩累加计算。

(二)考试

由州少体校根据各县(市)初选情况进行严格选拔,各县(市教育体育部门配合。

1.查验医院体检合格证明。

2.考试项目参照《云南省初中学生学业水平体育科目考试办法》中25米×20往返跑、立定跳远、1分钟跳绳、肺活量4项进行测试,分值按4项成绩界加计算。

3.各县(市)教育体育部门负责通知、召集参考学生及监护人按时到场,进行学生及监护人意愿征求。

(三)录取

根据体育特长生专业考试成绩+文化成绩由州少体校择录取,云南师范大学附属怒江州民族中学负责办理学生学籍及相关入学手续。

六、初选及考试时间

体育特长生初选工作从年7月20日开始至8月2日结束,8月3日各县(市)将体育特长生初选成绩汇总表报州少体校。8月8日至8月20日州少体校负责组织完成全州各县(市)体育专业考试。

七、初选名额分配

贡山县:10名

福贡县:30名

泸水市:55名(含州直学校)

兰坪县:55名

八、资助及奖励政策

(一)享受国家义务教育阶段各项资助政策。

(二)享受初中阶段体育特长生生活补助。

(三)文化、专业成绩优异,在省级以上体育赛事中取得优异成绩,且在校期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违规行为的学生,每学期给予独立奖学金奖励。

九、相关要求

(一)各县(市)要站在深化教育体育改革,推进教体深度融合,发展怒江教育体育事业的高度,做好体育特长生的初选工作,把好体育人才输送关。

(二)体育特长生的选拔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招生要求进行初选、考试,杜绝招生过程中违规、违法现象的发生。

(三)各县(市)教育体育部门要安排分管领导负责、组织好体育特长生初选和考试的各项准备工作,为体育特长生的初选和考试提供保障。

(四)体育特长生考试时间安排

贡山县:年8月8日至8月10日

福贡县:年8月11日至8月13日

泸水市:年8月14日至8月15日

兰坪县:年8月16日至8月20日

十、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怒江州少年体校

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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